公共性选拔测试常包含法规常识,部分测试中该部分占分很高,以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为例。法规在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中是绝对必要的构成。法规领域包罗万象,难以测度,法规常识极为错综和费解。即便在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中通常只是基础层面的要求。不过即便如此,不少非法律背景的学生觉得不同领域之间差异巨大,感觉法律这座高墙难以跨越,感觉不知从何处开始学习法律。实际上许多考生常常产生一种误解,因为法律条款繁多复杂就心生畏惧了。考生们不清楚针对事业单位考试里那些基础的法律问题,并非需要毫无根据地搜集资料,也不必死记硬背,后面有几个方法可供考生借鉴:
首要原则始终不变。事业单位考试具备普遍考试的基本特征,即内容侧重明显。历年真题分析显示,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中法律内容占据核心地位。具体而言,考核范围主要涉及宪法和行政法。法理学、民法、刑法等法律领域的分值相对较低,部分内容甚至不涉及考核。这主要是由公务员考试、事业单位考试的特点决定的。这些考试的主要目的是选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。由于宪法和行政法涉及国家机关运作和公务员管理等诸多方面,因此成为考核的核心。比如,宪法明确界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,行政法则规范了公务员的体系。此外,考核内容也着重强调关键点。比如宪法主要涉及国家机关、国家根本制度、人民基本权利与责任。行政法主要关注行政活动、行政审判、公职人员规范等事项。其他法律也是如此,例如刑法里关于犯罪要件、民法中个人民事行为能力界限等都是核心考察范畴。因此备考者无需漫无目的地搜集材料,必须明确重点,防止全面铺开。特别是在复习时间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有所舍弃、复习重点内容。
新法必定会出现在考试中,这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的一个显著特点,新法题目通常都是当年立法的热点问题,比如2011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中就包含了醉驾入刑的内容,因此考生需要特别留意每年新出台或者新开始施行的法律法规。这几部法律新修订的版本,包括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,都是在最近时期颁布的,预计在2013年的考试中将作为核心内容进行考察,建议考生加以留意。

第三,必须强调领会,法律并非简单堆砌条文,它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检验考生对法律的领会和应用能力,纯粹考察条文的题目已经很少了,相信今后必定会消失在公基考试中,因此要求考生要摆脱死记硬背、机械记忆条文的复习方式,一定要深入理解法律的理论知识,明白现象和本质,这样才能实现灵活运用、准确答题的目标。
第四,掌握归纳。法律学问中包含大量彼此接近或大致相同的状况,许多理论要点之间存在内在联系。事业单位的测验常常针对这些相互关联的内容。因此,考生在备考时必须擅长归纳,并且要持续进行归纳。能够借助绘制图表、创作顺口溜等手段来梳理理论要点,这样还能实现迅速记忆的效果。例如,宪法里常会考查一个内容,即国家工作人员连任的限制。这些限制分散在宪法文本的不同部分,我们可以将它们归纳汇总。通过梳理归纳发现,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和副委员长,国家主席和副主席,国务院的总理和副总理以及国务委员,最高法院的院长和最高检察院的检察长,他们的连任都不能超过两次。按照这种方式归纳,今后遇到这个知识点的测试时,考生应该能够正确作答了。例如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选出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人选,同时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负责人,并且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院长与检察长。为了方便记忆,可以用“一个会议三个机构”的简记法来辅助学习。
多进行实践。应从接触真实考题开始。务必彻底理解并吃透这些考题。不应为了练习而练习,要通过这些题目掌握其中包含的要点。真实考题最具参考和探究价值,因此必须高度重视。倘若真实考题已经研究透彻,可以在其之外,依据个人参与的具体考试,挑选合适的模拟考题进行练习。这些年,法律考题的比重有所降低,比如国家公务员考试里法律题减少了,不过依照法治建设的整体环境,法律考题依然会占据不小的份额,像地方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法律题就还占很大比例。倘若你参加的考试里真实试题不多,可以挑选一些品质好的模拟试题,借助做模拟题来把握考试的关键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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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在很多公职考试中都会涉及法律知识,有的甚至占很大的比重,比如事业单位考试。...
文章不错《公职考试常涉法律知识,事业单位考生学习法律有何妙招?》内容很有帮助